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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月
科技人才政策汇总
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变革和产业升级加速演进,中国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和创新高地,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而科技人才在整个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本文收集整理了2024年7月-8月关于科技人才方面出台的有关政策和举措,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科技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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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意见》提出,将高校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提升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教师站在学科前沿开展教学、科研,创新教学模式方法。适应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趋势,支持高校教师开展跨学科学习与研究,加强学科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进教师评价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现象,推进发展性评价。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人才工程引领,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育突出教书育人导向,让科学家同时成为教育家,充分发挥科学家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将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等相融汇,提升教书育人质量。(来源:新华网)
8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
《意见》提出,用好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和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平台,畅通产业体系、创新资源、资本要素、应用场景、制度政策等,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前沿技术领域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市场准入环境建设行动,率先推动海陆空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应用和标准建设,加快构建绿色能源等领域准入政策体系,积极扩大数字产品市场准入。(来源:新华网)
8月13日,科技部办公厅发布《“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
《工作指引》提出,科技部制定并发布“创新积分制”的总体工作指引,明确指导原则、核心指标、结果应用等关键要素,为全国范围内的“创新积分制”实施提供统一指导和规范。在坚持统一评价模型的基础上,鼓励各地方充分考虑地方特色和实际需求,灵活制定具体方案,细化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权重。鼓励各地方结合地方实际,主动衔接当地支持企业创新的财政、人才、住房、土地等政策,以科技创新再贷款、创新积分贷等实施成效为基础,深化积分制应用场景,积极对接商业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资本市场等,对创新积分企业主动增信支持,增强企业获得感。(来源:科技部网站)
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意见》提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夯实绿色转型智力基础;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将绿色转型相关技术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重要支持方向,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低碳零碳工艺流程再造、新型电力系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资源节约集约与循环利用、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联合体,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的资助力度,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来源:新华网)
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计划》提出,以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为载体,优化科创资源统筹布局,集中攻克一批面向数据中心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需求的关键共性技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共建绿色数据中心实验室、实训基地,一体推进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扎实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工程示范,打通技术定性、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应用路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7月21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决定》。
《决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来源:新华网)
7月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基础研究的若干举措》。
《措施》提出,支持一批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自然资源重大基础研究与业务实践的融合中,担当领衔重点攻关任务,培养造就一批基础研究战略科学家。在自然资源领域基础研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咨询和重大任务实施中,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使用,培养领军人才。鼓励充分利用“科教融合”平台和政策,给予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专项任务的优秀青年科学家单列招生指标,培养后备人才队伍。科学建立长周期、低频次、差异化的评价考核机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重点评价解决自然资源领域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需求的关键科技问题的效能和应用价值。基础研究项目重点评价新发现、新方法、新规律的原创性科学价值,注重评价代表性成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施基础研究科技人才年薪制。优化实验技术人才等基础研究支撑人员的考核机制,支持凭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对自由探索和颠覆性创新活动的容错机制。(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7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依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组织入选人才参加国内外专题研修培训。支持入选人才按规定通过挂职、特聘等方式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进行培养锻炼。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入选人才所在企业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项目(工程)。将入选人才指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示范项目的认定或评价体系。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入选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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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8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以战略科技需求为导向,采取“自主选题、定向资助、突出目标、包干使用”的科技攻关新模式,支持战略科技人才牵头组建重大创新平台,实行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的特殊政策。探索实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举荐制,建立稳定支持“白名单”制度。实施“博聚楚天”“才聚荆楚”等工程,探索构建支持博士生、博士后等潜在和早期科研人员科研活动的项目资助体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扩大工资分配自主权,健全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继续实行自贸区高端人才专项奖励政策。改革人才评价机制,深入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重点解决以“帽”取人、按“帽”论价问题,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流动机制,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优化实施专业人才智汇基层活动,推广实施“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项目。(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8月28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科技创新支撑服务“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方案》提出,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全面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确权、管理、评价、转化的新路径新模式,加快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川转化和产业化。鼓励县域设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推广“周末工程师”等做法,吸纳产业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在县域转化科技成果。加强川渝科研机构创新协作,支持川渝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或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建立川渝地区外籍高端人才互认共享机制,推动川渝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来源:四川省科技厅网站)
8月27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江苏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提出,省级财政资金通过补助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购买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的普惠性财政补贴凭证。支持对象包括支持期内县(市、区)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或合作的企业,或省科技副总任期内的合作企业。鼓励全国范围内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检验检测机构等积极向江苏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为江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成为服务单位。(来源:江苏省科技厅网站)
8月26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支持领军企业、符合条件的独角兽企业牵头,联合相关领域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的方式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形成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机制,持续加强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合作平台建设、高层次人才集聚、科研成果落地、国际科技合作等,更好支撑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来源:北京市科技委网站)
8月26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家健康成长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支持企业家领衔国家及省级重大创新任务和工程,推进“揭榜挂帅”,努力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深化政产学研用金合作,激励企业家重视研发和技改投入,加快“智改数转网联”、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支持企业家申报并按规定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落实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健康保障、出入境和居留便利等相关待遇。各级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劳模疗休养等活动,在名额安排上对优秀企业家予以倾斜支持。(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8月22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河北省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
《指引》提出,省实验室不定行政级别,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设立学术委员会。实验室主任统筹实验室人、财、物等资源,按章程负责省实验室全面工作。省实验室建立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灵活管理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采取全聘、双聘、临聘等多元化人员管理模式,通过实施重大科研任务,集聚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来源:河北省科技厅网站)
8月16日,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天开高教科创园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
《条例》提出,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等设立基础研究特区,开展科研组织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鼓励自主选题、自行组织科研、自主使用经费。鼓励天开高教科创园创新主体建立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可以享受科技成果入股后的股权和分红激励。(来源:天津市科技局网站)
8月12日,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方案》提出,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出台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及涉海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等措施。加强海洋领域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人才载体建设,积极引进海洋领域高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8月9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相结合,加快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和考核机制,完善科技奖励、收入分配、成果赋权等激励制度,健全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和常态化弘扬科学家精神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最优创新生态和科研环境。(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8月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积极培育和引进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区域内开展创新活动,支持其进行需求导向的科技研发,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转移转化提供高质量成果供给。建设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开展评估评价、知识产权等教育和培训。健全科技人员服务机制,推动科技特派员、科技护航员、科技专家服务团等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8月6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支持赣江新区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支持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掌握先进技术、能引领带动产业发展的科技人才到赣江新区创新创业。支持赣江中药创新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半刚性(每年在赣江新区工作6个月以上)引进国内外一流高校与科研机构的青年科技人才。支持赣江新区探索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8月6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
《条例》提出,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和省科技人才工程,支持青年科技人员的项目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省科学技术奖设立青年科技创新奖项,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给予奖励。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探索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采取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来源:广东省科技厅网站)
7月19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妇女联合会发布《江西省关于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适当放宽女性科技人才在申报赣鄱俊才支持计划—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青年人才类别、省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有关青年基金项目的年龄要求,女性申请人年龄在现有要求上放宽2周岁。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资助女性科技人才生育后重返科研岗位。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技人才科研专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女性科技人才进入省科技专家库,女性科技专家入库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至30%以上。(来源: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7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农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深化科技人才综合评价改革,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对于科研推广机构中的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科技服务类人才,分类建立评价体系,科学设定考核周期,实现评价、使用和激励相结合,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项目支持、科技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根据岗位职责,分类建立评价要素和标准,自主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推动企业科研人员收入与创新绩效挂钩。支持科研机构加大跨学科、跨领域专家引进力度,引育战略科学家、杰出人才及团队,实行长周期考核评价。(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7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提出,广西各级政府、园区、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需求,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到自治区外创新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的跨区域创新合作平台,实现飞出地资源、政策与飞入地技术、人才的有机融合。对科创飞地建设资金投入较大,或项目孵化、人才引进、重大成果及产业落地转移等方面成效特别突出的,可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支持。运行期科创飞地实行每三年度考核机制,考核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考核为合格的科创飞地可以享受有关支持政策。考核为优秀的按照引进落户广西的项目成效情况予以支持。(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
7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办法》提出,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健全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建立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对专利等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所形成国有股权的保值增值实施按年度、分类型、分阶段整体考核,不再单独进行个案考核。加强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条款审查,合理约定权利归属,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在省级及以下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要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7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大力实施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政策,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引进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完善柔性引进人才职称评价机制。支持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签订1年以上工作协议且每年累计在福建省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国籍、户籍、社保等限制申报职称评审。柔性引进人才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职称和职业资格与福建省同类人员同等对待。鼓励各地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引进专项政策。(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7月1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发布《北京市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方案》提出,通过建设数字战略科学家梯队、支持数字领军人才加快成长、培育数字人才重要后备力量、壮大高素质数字技能人才队伍等措施加强数字领域重点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深化产学研融合培养体系建设、完善数字技术人才基地建设、强化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等措施加大数字人才培育平台建设;通过改进人才引进机制、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流动机制等措施加快数字人才发展机制建设;通过健全数字人才工作体系、夯实数字人才工作基础、提高数字人才投入水平、加强数字人才服务保障等措施加强数字人才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7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深入实施省级人才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人才计划,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等企业人才申报卓越工程师。支持人才智力密集、自律规范、影响力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行业龙头企业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承担本行业领域职称评审工作,开展人才计划自主评审。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支持参加职称“直通车”评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纳入省级高层次人才“编制池”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联合培养,建设博士创新站。(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7月8日,吉林省教育厅发布《吉林省一流学科引领攻坚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鼓励学科共建高校加强科研创新平台的共建共享,联合申建国家级、省级科研创新平台。支持学科共建高校定期组织学术讨论、经验交流、前沿论坛等活动,为相关学科科研人员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支持学科共建高校通过平台共建、人才互聘、项目合作等方式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科研合作,多渠道拓展科研创新资源。积极推动学科共建高校将科研平台创新资源转化为人才培养资源、新质生产力培育资源和社会服务资源。(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7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鼓励高校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专家委员会,依托广东省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引入技术经理人参与高校发明披露、价值评估、专利申请与维护、技术推广、对接谈判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全过程。引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模式和专利转化激励机制,加大对职务发明人和转化团队的奖励激励。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专利技术对接的服务人员或团队给予一定奖励。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在各类考核中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政策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在各类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7月1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海南省科技专项“滚动支持”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提出,对科研攻关任务完成较好、持续产出高质量成果、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优秀科研人员、高水平研究团队和重大科创平台等给予长周期稳定支持。海南省科技专项“滚动支持”类型包括“滚动支持”科研项目和“滚动支持”重大科创平台。(来源: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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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茜
审核:嘟嘟